深圳市简易劳动合同
深圳市简易劳动合同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
名称 姓名
住所
性别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护照)
(主要负责人) 号码
联系人 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4、试用期为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乙方的工作内容 ,工作地点 。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
四、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 小时,每周工作 小时。
2、经人力资源保障(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经人力资源保障(劳动)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五、甲乙每月 日发放工资。甲方经与乙方协商,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乙方的工资。
1、乙方每月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元;试用期内每月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元。
2、计件工资,确定乙方工资。
3、双方约定以 确定乙方工资。
六、甲乙双方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七、甲方按照劳动保护有关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保护乙方的安全和健康。乙方从事 作业,可能产生 职业危害。
八、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现行法律法法规执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