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开进口化妆品实体店

2025-10-21 09:15:57

1、根据《进出口化妆品监督检验管理办法》:

第十条 申请进出口化妆品标签(以下简称化妆品标签)审核需提供以下资料(一式3份):

(一)化妆品标签审核申请书;

(二)化妆品功效及其相关证明材料、检验方法;

(三)产品配方;

(四)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标准;

(五)产品在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

(六)化妆品标签样张6套,难以提供样张的,可提供有效照片;

(七)申请出口化妆品标签审核的,应提供进口国(地区)对化妆品标签的有关规定;

(八)其它必盆英要的相关材料。

第十一条 申请化妆品标签审核时,需提供相应的、具有代表性的样品,其数量应满足标签审核要求。

第十五条 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化妆品标签,由国家检验检疫局颁发《胳销进出口化妆品标签审核证书》。

2、扩展资料:

根据《进出口化妆品监督检验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合并提出化妆品标签审核申请,但每种标签必须提交6套样张:

(一)成分、工艺相同,规格不同的;

(二)成分、工艺相同,包装形式不同的;

(三)成分、工艺、规格及包装形式相同,外观不同的。

第十三条 化妆品标签审核的内容包括:

(一)标签所标注的化妆品卫生质量状况、功效成分等内容是否真实、准确;

(二)标签的格式、版面、文字说明、图形、符号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三)进口化妆品是否使用正确的中文标签;粒劣泉

(四)标签是否符合进口国使用要求。

第十四条 进口化妆品标签按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进行审核;出口化妆品标签按照进口国法律、法规、标准要求进行审核。

声明:本网站引用、摘录或转载内容仅供网站访问者交流或参考,不代表本站立场,如存在版权或非法内容,请联系站长删除,联系邮箱:site.kefu@qq.com。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