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签劳动合同,这些你要知道!

2025-11-23 00:46:13

1、一、劳动合同要具备哪些内容?

1、用人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姓名、住所,身份账号或其他有效的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

5、工作和休息时间;

6、劳动报酬、社会保险;

7、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保护;

8、法律法规应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二、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劳动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劳动者个人是否需要留存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签订生效后,劳动文本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执一份

四、试用期的规定

      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是否约定试用期,由双方当事人根据情况协商,也可以不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不影响其成立与生效。

      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注意!!!

同一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按照规定,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都是可以的,超过1个月的应当向你每月支付2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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