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公司注销方法
1、法定期限:30工作日。
承诺期限:3天。
是否收费:不收费
2、受理条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请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4、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
4、经确认的清算报告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6、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7、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如清算报告中已提供清税证明原件的,可以不另行提供。
3、办理流程(见图)

4、法定依据: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3年12月28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国务院于2014年2月19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5、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1、清算期间,公司存续的可以开展经营活动吗?
答案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问题2、清算组由谁组成?
答案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问题3、公司注销,应在几日内进行清算组备案?
答案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问题4、如果公司是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办理注销后企业集团怎么办?
答案如果公司是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应当自核准之日起30日内办理企业集团注销登记。
问题5、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几日内通知债权人?
答案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6、相关表格(见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