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税会计分录怎么做
1、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根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计算缴纳。
税率实行地区差别比例税率,纳税人所在地在城市市区的,适用7%;在县城、建制镇的,适用5%;不在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适用1%。
计提城市维护建设税时,会计分录为: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缴税费-应交城建税

2、教育费附加,根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计算缴纳。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为3%。
计提教育费附加时,会计分录为: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缴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3、地方教育费附加,根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计算缴纳。地方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为2%。
计提地方教育费附加时,会计分录为: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缴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4、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缴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5、期末,将“税金及附加”科目余额结转至“本年利润”科目,会计分录为:
借:本年利润
贷:税金及附加

6、总结
(1)计提附加税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缴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2)缴纳附加税
借:应缴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3)期末结转附加税有关的损益类科目
借:本年利润
贷:税金及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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