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望权的内容有哪些,如何行使探望权?
在本篇介绍了关于:【探望权的内容有哪些,如何行使探望权?】,并提供了相应的法律常识,希望对此问题有疑问的朋友能带来帮助。
一、探望权的内容有哪些
(一)探望权是未取得直接抚养权父母的权利,探望权是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父母享有的探望子女的权利,并要求取得直接抚养子女权利的一方,履行协助非直接抚养一方行使探望权的义务。
(二)探望权应包括更丰富的内容,望权不仅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应享有的权利,还包括父母无合法婚姻关系且不在一起共同居住的情况下,不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以及对取得直接抚养权一方的监督,强化了父母子女相互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此外,它不仅仅是我国婚姻家庭制度结构上的需要,是司法实践的需要,是父母子女相互间情感的需要,更是子女健康成长的需要。探望权的内容是丰富的。
(三)探望权是权利义务的统一体,探望权是权利也是义务,探望权设立的基础是父母子女关系,而父母子女关系即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相互的,而不是单不方面的。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如何行使探望权
(一)常态下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包括: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有保护和管教的权利义务,子女有赡养辅助父母的义务,父母子女之间有相互继承财产的权利。这是常态下父母子女的关系。
(二)非常态下的父母子女关系,抚养的内涵对于没有取得直接抚养权的一方,往往交付抚养费就成了全部内容,这显然是不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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