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离岸帐户、交通银行离岸账户业务介绍
1.交通银行离岸账户银行业务经营如下的业务:
外汇存款、外汇贷款;
国际结算、同业拆借;
外汇担保、外汇买卖;
咨询、顾问业务;
离岸债券投资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2.交通银行离岸账户开立对象
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即指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 的自然人和法人、政府机构、国际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包括中资机构在海外的分支机构,但不包括境内机构在境外的代表处和办事处。
3.非居民法人客户开立离岸帐户时必须提供下列文件:
独资
1企业注册登记证明影印本
2)独资经营人身份证/护照影印本
3)独资企业帐户开立委托书
4)印鉴卡(一式两份)
5)我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合伙
1)企业注册登记证明影印本
2)合伙备忘录或契约影印本
3)合伙经营人身份证/护照影印本
4)合伙企业帐户开立委托书
5)印鉴卡(一式两份)
6)我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有限公司
1)企业注册登记证明影印本
2)公司章程
3)董事会决议抄本
4)有限公司开立委托书
5)董事身份证/护照影印本
6)印鉴卡(一式两份)
7)我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社团
1)注册登记证明文件影印本
2)法人机构代表印鉴证明书影印本
3)社团章程
4)社团开立委托书
5)印鉴卡(一式两份)
6)我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4.非居民自然人客户开立离岸帐户时必须提供下列文件:
1)身份证/护照
2)印鉴卡(一式两份)
3)我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5.交通银行离岸账户开立按以下程序办理:
1)客户申请
客户按照上述规定,向我行提交必要的开立文件,并填写开立申请书,及帐 户授权书(如需)。
2)银行审核
交通银行受理客户申请,审核开立文件、开立申请书及帐户授权书(如需)。
3)办理开户
经交通银行有权签字人签署同意,编发帐号,登记开销户登记簿,发出已开立帐户通知书,给予帐号。
4)开户金根据交通银行提供的账号于三个月内汇入不低于USD50,000.00或等值的其他外币(不收取现金)后账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