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怎样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助学金
1、1、首次认定
申请首次认定的学生填写《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问卷》和《XX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按照填表要求如实填写表格内容。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要求提供《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等相关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材料。
2、2、复核认定
申请复核认定的学生按要求提供《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家庭经济情况无显著变化,可继续使用原调查表)、《XX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A4纸双面打印)和其他能够证明家庭困难情况的材料交到班级资助评议小组。
1、1、首次认定
评议小组收集《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XX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问卷》,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进行量化测评(占70%)。认定评议小组结合学生日常消费、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及其在校表现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占30%)。
2、2、复核认定
评议小组结合学生日常消费、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及其在校表现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1、学院根据各项测评结果,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程度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初步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通过后,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师生如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本学院认定工作组提出。认定工作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对认定工作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请复议。公示通过之后,学院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汇总表》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1、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各学院审核通过的认定名单,进行再次审核并形成最终的认定名单,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1、学校和学院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约见面谈等方式进行核实。
申请认定学生要接受其他学生的监督和评议,应实事求是的提交申请和证明材料,同时对获得的资助资金做到合理使用,发挥资助资金的作用。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并追回所受资助,并将依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