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开挖原则
1、土方开挖应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这是总体要求。
2、施工前必须做好地面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的工作。地下水位应降低至基坑底以下0.5—1.0米后,方可开挖。
2.施工机械行驶道路应填筑适当厚度的碎石或砾石。

3、在密集桩上开挖基坑时,应在打桩完成后隔一段时间,在对称挖土。
4.挖出的土,不得堆放在坡顶上或建筑物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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