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汇、套汇、逃汇的规定
1、伪造、变造海关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的购汇;2、使用、买卖伪造、变造的海关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的购汇;3、重复使用海关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的购汇;4、明知用于骗购外汇而提供人民币资金或者其他服务的购汇;5、以其他方式骗购外汇的。
1、违反国家规定,以人民币支付或者以实物偿付应当以外汇支付的进口货款或者其他类似支出的,但是合法的易货贸易除外;2、以人民币为他人支付在境内的费用,而由对方给付外汇的;3、明知用于非法套汇而提供人民币资金或者其他服务的;4、以虚假或者无效的凭证、合同、单据等向外汇指定银行骗购外汇的;5、以其他方式非法套汇的。
1、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在境外的;
2、不按照国家规定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的;
3、违反国家规定将外汇汇出或者携带出境的;
4、未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将外币存款凭证、外币有价证券携带或者邮寄出境的;
5、明知用于逃汇而提供人民币资金或者其他服务的;
6、以其他方式逃汇的。
7、对于任何形式的违法犯罪行为国家会给予严厉的法律制裁,望广大投资者,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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