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应对疫情缓解房屋租金的指导意见有哪些?
1、国有房屋租赁相关主体要带头履行社会责任,主动帮扶中小微企业;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各主体平等协商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各级政府加大政策支持,金融机构给予适当支持

1、对承租国有房屋(包括国有企业、政府部门、高校、研究院所等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用于经营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上半年3个月租金。转租或分租的,要确保免租优惠及最终承租人。中央所属国有房屋出租的,执行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租金支持政策。

2、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鼓励出租人考虑承租人实际困难,在平等协商基础上,减免或延期收取房屋租金。

3、武汉市:对承租市、区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个体户实施“3个月房租免收,6个月房租减半”政策。鼓励中央在汉企业、省属在汉企业参照执行。

1、地方政府要统筹财政资金,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户给予适当帮扶

2、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可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

1、国有银行业年内增加优惠利率小额贷款投放,专门用于支持房屋租金

2、对实际减免租金的出租人,国有银行业视需要年内给予基于房屋租金收入的优惠利率质押贷款支持

3、对涉及的服务业小微企业、个体户、出租人的生产经营性贷款,视需要通过展期、续贷等方式,给予临时性还本付息安排。

声明:本网站引用、摘录或转载内容仅供网站访问者交流或参考,不代表本站立场,如存在版权或非法内容,请联系站长删除,联系邮箱:site.kefu@qq.com。
阅读量:87
阅读量:127
阅读量:45
阅读量:107
阅读量: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