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如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申请条件
1)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注意必须是连续的一年
2)拟购买房屋开发商支持公积金贷款方式

2、申请相关材料
1)申请贷款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公积金卡复印件各4份
2)申请贷款人已婚的,须提供配偶的上述证件
3)申请贷款人未婚的,须在贷款银行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情况声明》3份,声明无配偶
4)申请贷款人(含配偶)在贷款银行签订《贷款申请情况声明》二份,声明同意贷款银行和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及住房公积金情况

3、到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申请贷款人(含配偶)携带银行规定的申请材料到贷款银行审核资料是否齐全与符合规定,指导申请贷款人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表》

4、到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1)贷款银行在4个工作日内审核贷款资料
2)审核通过的,与申请贷款人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借款合同》、《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协议书》、《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支付凭证(借据)》

5、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公积金管理中心在1个工作日内对贷款申请信息、贷款资料进行审核,做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

6、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划拨
1)公积金管理中心在1个工作日内将贷款资金划拨到贷款银行
2)此步不需要申请贷款人处理

7、银行贷款发放
1)贷款银行在2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人账户或资金监管中心账户
2)此步不需要申请贷款人处理

8、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
1)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贷款银行将贷款资料报送担保公司,担保公司办理抵押登记及反担保手续。
2)此步不需要申请贷款人处理

9、公积金管理中心复核
1)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及时对抵押登记信息进行复核
2)此步不需要申请贷款人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