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
1、申请条件:
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本人及配偶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
3、租用的房屋属性需为住宅。
2、办理要件:
1、身份证(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均需提供);
2、《居民户口簿》或《结婚证》(已婚职工提供);
3、租住公租房、廉租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收据;
4、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5、租赁备案证明。(待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心系统与沈阳市房屋租赁管理中心系统对接后执行)
3、办理流程:
(一)柜面办理
1、提取人持相关要件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进行审核。
2、管理部对提取人提供的要件信息进行核实。核实准确的,当场即时办理。对信息有疑议,需要进一步核实的,三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网上办理
登陆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网上服务大厅或手机APP,根据页面操作提示直接办理。
4、提取额度:
职工本人及配偶年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年已支付房租。其中:租住公租房、廉租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不得超过提取限额。
提取限额以承租房屋所在地及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为准,其中:房屋坐落地址在沈阳市区的,提取限额为每月1200元;房屋坐落地址在辽中、新民、法库、康平的,提取限额为每月800元。
声明:本网站引用、摘录或转载内容仅供网站访问者交流或参考,不代表本站立场,如存在版权或非法内容,请联系站长删除,联系邮箱:site.kefu@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