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一般是指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居住地或者惯常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二条 税法第一条第一款所说的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声明:本网站引用、摘录或转载内容仅供网站访问者交流或参考,不代表本站立场,如存在版权或非法内容,请联系站长删除,联系邮箱:site.kefu@qq.com。
阅读量:57
阅读量:49
阅读量:157
阅读量:132
阅读量:184
阅读量:150
阅读量:158
阅读量:100
阅读量:168
阅读量:155
阅读量:44
阅读量:33
阅读量:114
阅读量:31
阅读量:41
阅读量:88
阅读量:102
阅读量:170
阅读量:54
阅读量: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