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一般是指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居住地或者惯常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二条 税法第一条第一款所说的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声明:本网站引用、摘录或转载内容仅供网站访问者交流或参考,不代表本站立场,如存在版权或非法内容,请联系站长删除,联系邮箱:site.kefu@qq.com。
阅读量:79
阅读量:189
阅读量:35
阅读量:48
阅读量:118
阅读量:76
阅读量:115
阅读量:92
阅读量:167
阅读量:75
阅读量:176
阅读量:64
阅读量:22
阅读量:66
阅读量:73
阅读量:50
阅读量:48
阅读量:114
阅读量:160
阅读量: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