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慈溪办理医师执业许可的办法
1、受理条件
2、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拟在医疗机构执业的人员。
1、办理材料

1、办理流程

1、收费情况
2、不收费
1、法律依据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8年6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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