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慈溪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的方法
1、受理条件
2、一、有医疗机构设置批准书或者《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
二、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三、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六、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1、办理材料
2、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资信证明
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医疗用房平面图
医疗机构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法人、责任人和卫技人员名单、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身份证等,
消防验收合格证明
医疗废物处理合同复印件
环保部门验收报告
放射许可证及其他资质证件
使用药品种类清单
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1、办理流程

1、收费情况
2、不收费
1、法律依据
2、一、国务院1994年2月26日《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二、卫生部1994年8月29日《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三、卫生部1994年9月2日《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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